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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干物燥,注意防火!

平安当阳 2023-03-09

11月27日
玉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
沮河边杨树林失火
民警第一时间拨打了119火警电话
并立即赶到现场利用树枝灭火
后在消防员的帮助下将火扑灭


今年9月以来

当阳市公安局110接警员共接火灾类警情14起

主要分为两个方面

 室内: 电路老化、堆放的易燃物自燃

 室外: 焚烧秸秆、上坟烧纸、未熄灭的烟头

水火无情
如今正是天高气爽易生火灾的时候
请大家提高警惕!


防范森林火灾

留住绿水青山



   牢记野外用火“十不准”  

不带火种进山/不在林区吸烟/不在林区烧香

不在林区玩火/不在林区烧荒/不放火驱野兽

不点火把照明/不生火搞野炊 /不要生火取暖

不要燃放烟花

 农业生产生活区止以下行为 

    焚烧秸秆、田基草、果园草
烧野蜂、熏蛇鼠等/焚烧垃圾
其他容易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第五十条

     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  (一)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的;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

第一百一十五条

      【放火罪、决水罪、爆炸罪、投放危险物质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】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  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来源:玉阳派出所/指挥中心   叶家良/冯捷森

编辑:杨静 | 审稿:杨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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